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107學年度巡堂辦法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二、目的:
1.促進教學正堂化,按教學進度表及日課表上課,準時上下課。
2.適時處理所發現之特殊情況或偶發問題,以策勵改進;同時為瞭解教學活動之實況。
3.維護校園之安寧,協助師生建立良好之學習環境,進而提升教學成效,以達成教育目標。
三、組織:由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處各主任、組長等人員組成。
四、巡堂時間:(開學依巡堂人員空堂較多之時段排定巡堂時段)
星期 時段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上 午 | 體衛組長 | 教務主任 | 輔導主任 | 註冊組長 | 教學組長 |
下 午 | 學務主任 | 訓育組長 | 生教組長 | 總務主任 |
五、巡堂紀錄:
(一)巡堂重點:
1.教師教學、學生學習、教學設備、環境衛生、教室整潔、課堂秩序、師生關係等。
2.巡堂時若遇有偶發事項或特殊情況,應立即處理或會同有關處室人員適時妥處;並具體扼要加以紀錄。
3.巡堂記事欄應簡要填寫教學情形及學習表現代碼、巡堂紀錄補充綜合說明記事及處理情形。
(二)巡堂紀錄表(如附件)
1.教學務處設置「巡堂紀錄表」,每週由教務處彙整,呈校長批閱後會有關處室及老師以茲改進或勉勵。
2.每位行政人員請確實巡堂,巡堂結束務必留下紀錄。每時段最少安排兩節巡堂,每週不固定巡堂節次。
3. 巡堂時如發現特殊狀況,應及時處理並向相關處室報告。必要時,填寫「教學巡堂意見通知單(附件二),由巡堂人員簽名後交教務處,通知當事人參考改進。
(三)代理人:輪值巡堂人員公出或請假無法執勤,同處室互相支援為原則。
(四)巡堂職責及填表要領:
1.巡視各班上課秩序及學習態度。
2.糾正學生遲到或離教室。
3.巡視授課教師出勤、教學情形及須協助事項。
4.巡視環境衛生及教室設備之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