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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頭「悅讀閱樂」計畫 / 均頭國中圖書借閱辦法

南投縣私立均頭國中圖書借閱辦法

 107.08.10修訂

為培養讀書風氣,便利本校教職員工、學生及義工借書,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僅適用於個人借閱。

凡本校教職員工、學生及義工,皆有借閱圖書館圖書之權利與愛惜書本之義務。

圖書館開放借閱時間:

開放閱覽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8201200;下午13301830

()週五上午8201200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晚自習時間,如需使用,請督班老師至學務處借用鑰匙。

借、還書時間:

()週一至週四下課時間。

  ()自主時間17301830

  ()任課老師帶領班級至圖書館閱讀時間,亦可辦理借還書。

 

七、下列圖書僅供館內閱讀,不得外借:

(一)  當日之報紙、當月之雜誌。

(二)  尚未編目圖書。

(三)  貴重及成套書籍(星雲大師全集)

 

八、借書數量及借閱期限:

(一)       教職員:5本,14天。(得續借一次)

(二)       學生:3本,14天。(得續借一次)

(三)       義工 :3本,14天。(得續借一次)

 

借閱圖書時,應親自檢查有無撕毀、圈點、評註、缺污、損毀等,如有應向管理人員聲明,否則嗣後還書,如有遺失及上述情事,需照價賠償。

借閱圖書逾期且未歸還者,停止其借閱權利,待歸還書籍後依逾期天數計算,每逾期一日,則停止借閱權一日。

十一、    如遇特殊狀況,經圖書館通知後,雖未至還書期限,借閱人亦須立即歸還所借圖書。

十二、    教職員工離職,學生畢業或轉學離校,義工停止擔任服務時,須在離校前還清所借書籍。

十三、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四、    本辦法經校長同意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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