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私立均頭國中圖書借閱辦法
107.08.10修訂
為培養讀書風氣,便利本校教職員工、學生及義工借書,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僅適用於個人借閱。
凡本校教職員工、學生及義工,皆有借閱圖書館圖書之權利與愛惜書本之義務。
圖書館開放借閱時間:
開放閱覽時間:
(一)週一至週四上午8:20〜12:00;下午13:30〜18:30。
(二)週五上午8:20〜12:00。
(三)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四)晚自習時間,如需使用,請督班老師至學務處借用鑰匙。
借、還書時間:
(一)週一至週四下課時間。
(二)自主時間17:30〜18:30。
(三)任課老師帶領班級至圖書館閱讀時間,亦可辦理借還書。
七、下列圖書僅供館內閱讀,不得外借:
(一) 當日之報紙、當月之雜誌。
(二) 尚未編目圖書。
(三) 貴重及成套書籍(星雲大師全集)。
八、借書數量及借閱期限:
(一) 教職員:5本,14天。(得續借一次)
(二) 學生:3本,14天。(得續借一次)
(三) 義工 :3本,14天。(得續借一次)
借閱圖書時,應親自檢查有無撕毀、圈點、評註、缺污、損毀等,如有應向管理人員聲明,否則嗣後還書,如有遺失及上述情事,需照價賠償。
借閱圖書逾期且未歸還者,停止其借閱權利,待歸還書籍後依逾期天數計算,每逾期一日,則停止借閱權一日。
十一、 如遇特殊狀況,經圖書館通知後,雖未至還書期限,借閱人亦須立即歸還所借圖書。
十二、 教職員工離職,學生畢業或轉學離校,義工停止擔任服務時,須在離校前還清所借書籍。
十三、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四、 本辦法經校長同意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