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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工作項目

1.  秉承校長之命落實推行佛光山各項活動精神教育事項,綜理全校教務處事宜。

2.  審查校務發展中長期計畫。

3.  策劃分配全校教師任課事宜,並考核其教學狀況。

4.  彙整並統計教師擔任課務分配,及超鐘點數。

5.  處理校務會議及教務會議有關建議案。

6.  辦理教育研究發展及教育革新業務。

7.  審核教務處各組重要章程,工作計畫及彙編全校行事曆。

8.  訂定課程時間及作業處理辦法。

9.  審定各科教學實施及研究計畫。

10. 會同各處室計畫並支配全校教學設備。

11. 審查教師授課及批改作業情形。

12. 督導學生成績升學事宜。

13. 召開教務會議與出席各教學研究會議。

14. 負責各項招生事務。

15. 檢討全學期教務工作之得失,指導並協助各組辦理之業務。

16. 處理家長有關教務上之建議事宜。

17. 規劃並會同總務處處理九年級拼會考誓師及考前祈福大會。

18. 校長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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