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榮譽便服日實施辦法
一、目的:(一)提升學生生活教育,養成學生良好穿著習慣與儀態。
(二)維護學生人格發展權與身體自主權,並教導與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習慣。
(三)提供學生多元穿著方式,建構友善校園環境。
二、實施對象:本校各班級。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
四、協辦單位:其他各處室。
五、申請條件:凡本校各班,符合下述條件,且經導師同意得申請「榮譽便服日」。
(一)整潔、秩序競賽各分別得到三週第一名。
(二)依各競賽章程,班際競賽優勝之班級。
六、停權條件:凡享有「榮譽便服日」權益之班級,於享權益期間,發生下述情況,
得立即停權,並於當學期內不得再提申請:
(一)學生違犯校規、破壞校譽,受「小過(含)乙次」以上處分者。
(二)學生奇裝異服,裝扮髮式(型)。
(三)學生使用化妝品或怪異裝飾品。
(四) 當月檢查服儀不合格者,未能享有榮譽便服日之權益。
七、申請期程:前一週禮拜四放學以前,將班級榮譽券及申請表送至生教組。
八、榮譽便服日穿著規定:
(一)便服穿著以整齊、清潔、美觀、大方、端莊儀容為原則。
(二) 不可戴掛各類飾品,以簡單樸素為主。
(三) 上衣:不宜露肩、露背、露胸、透明、半透明或具有不雅文字與圖案之服裝。
(四) 褲子:不宜過短熱褲、垮褲與破損(造型)明顯,褲腰鬆緊適中。
(五) 裙子:不宜高過膝蓋與穿垮裙,裙腰鬆緊適中。
(六)應穿襪子及鞋子,鞋子樣式須為運動鞋,鞋襪顏色不限,(嚴禁穿著拖鞋及涼鞋等)。
(七) 如有體育課應穿著適合運動之便服。
(八) 除上述統一規定事項外,申請班之導師得另行規範之。
(九)其他相關事項應遵照校規處理。
十、違反規定者,除依校規嚴懲外,另取消違規學生榮譽便服日資格。
十一、本辦法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