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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性平委員會設置辦法

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附設國小)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1110825日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五條、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之

規定訂定之。

貳、目的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

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設置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

會),並訂定本要點。

參、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肆、組織及任期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9條規定: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員()代表家長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

二、任期:採任期制,任期一年,得連任之;任期中若有委員離職或出缺時,依程序補聘之。

三、學務主任兼任執行秘書,生教組長為校園性平事件受理窗口,並承辦處理有關業務。

伍、會議

一、性平會每學期應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每次開會由主任委員召集,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應指定委員代理之。

二、性平會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為原則。(有應行迴避之情事者,不計入出席委員人數)

三、性平會開會時除第肆條規定之委員出席外,主任委員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含諮詢顧問、相關行政機關人員及專家學者)列席或報告,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五、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幹事一人,由本校承辦人兼任,負責相關幕僚事宜。

六、本委員會委員及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但校外之專家學者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

七、委員會依任務分成四組,各組皆置組長1人,組員3-4人。編組如下:

組名

組長

組員

任務

第一組

行政規劃組

輔導主任

輔導組長

1.統籌行政、性平宣導活動

  規劃。

2.教師性平知能研習。

3.臨時開會通知。

第二組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處理組

學務主任(執行秘書)

生教組長

(幹事)

1.判斷申訴案件是否成案。

2.成案後進行校安通報。

3.預防教育及事後檢視。

第三組

教材課程教學組

教務主任

教學組長

導師

1.教材教具的選用。

2.性平教案研發。

第四組

校園安全空間組

總務主任

教師代表

1.減少校園死角。

2.規劃、增設有助於校園

3.安全空間的設施。爭取經費編列。

 

陸、如遇第叁條第五款之案件,其案情內容與學生無關或主任委員認有必要時,可請學生委員迴避之。同前項,如案情內容牽涉性平會委員本人或其親戚時,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委員應主動迴避,主任委員亦可要求該委員迴避之。

柒、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相關規定處理之。

捌、本要點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決議,提校務會議通過,經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附設國小)111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名單

職稱

性別

姓名

身分代表

備住

1

校長

曾菲菲

學校機關首長

 

2

教務主任

黃淑美

性平教育專家

 

3

學務主任

方寶泉

性平教育專家

 

4

總務主任

盧商林

行政代表

 

5

輔導主任

何坤峰

行政代表

 

6

生教組長

陳耕毓

行政代表

 

7

輔導教師

陳佳昕

教師代表

 

8

教師代表

紀妃璇

教師代表

 

9

職員代表

宇玉華

職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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