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儀容檢規定
備註: 1.集會場合穿著整齊服裝、全班一致,以各班導師規定服裝為準(是否穿著外套、背心)。 2.若遇大型活動及表演,需正裝出席-紮衣服、繫皮帶及領帶。 3.服裝儀容不合格者,於隔日12:40至學務處進行複檢,如仍未過則實施愛校服務一週。 |
服裝儀容檢規定
備註: 1.集會場合穿著整齊服裝、全班一致,以各班導師規定服裝為準(是否穿著外套、背心)。 2.若遇大型活動及表演,需正裝出席-紮衣服、繫皮帶及領帶。 3.服裝儀容不合格者,於隔日12:40至學務處進行複檢,如仍未過則實施愛校服務一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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