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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佛光館使用規則

一、重大活動或社團申請經審核通過者優先使用,並請於均頭校務系統登

    記,使用完畢應維護整潔。

二、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遺失概不負責。

三、佛光館之擺設,非經老師同意,不得任意變換,使用完場地應恢復原狀。

四、佛光館內,不可大聲喧鬧,追逐嬉戲;並得隨時注意自己及他人安全。

五、館內禁止食用口香糖、食物或是喝飲料。

六、館內之清潔,由使用班級共同維持,下課前須將場地還原或是整理完畢

    始得下課。

七、館內之器材未經任課教師同意或經體育組登記借用,不得使用。

八、違反本教室使用規則的同學,視情節輕重,交由學務處依校規懲處。

九、本「佛光館使用規則」,陳請  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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