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桌球室使用規則 一、上課時於任課老師指定地點集合完畢,經該名老師允許後,始得進入桌 球教室。 二、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遺失概不負責。 三、桌球桌之擺設,非經老師同意,不得任意變換。 四、桌球教室內,不可大聲喧鬧,追逐嬉戲;並得隨時注意自己及他人安全。 五、上課中禁止食用口香糖、食物或是喝飲料。 六、桌球教室內之清潔,由使用班級共同維持,下課前須將場地還原或是整 理完畢始得下課。 七、桌球教室內之器材未經任課教師同意或經體育組登記借用,不得攜出使 用。 八、違反本教室使用規則的同學,視情節輕重,交由學務處依校規懲處。 九、本「桌球教室使用規則」,陳請 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