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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桌球室使用規則

一、上課時於任課老師指定地點集合完畢,經該名老師允許後,始得進入桌

    球教室。

二、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遺失概不負責。

三、桌球桌之擺設,非經老師同意,不得任意變換。

四、桌球教室內,不可大聲喧鬧,追逐嬉戲;並得隨時注意自己及他人安全。

五、上課中禁止食用口香糖、食物或是喝飲料。

六、桌球教室內之清潔,由使用班級共同維持,下課前須將場地還原或是整

    理完畢始得下課。

七、桌球教室內之器材未經任課教師同意或經體育組登記借用,不得攜出使

    用。

八、違反本教室使用規則的同學,視情節輕重,交由學務處依校規懲處。

九、本「桌球教室使用規則」,陳請  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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