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學生宿舍設備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校為輔導住宿生養成良好生活習慣與品德,培養自治與群體合作 第二條 宿舍各項設備之規劃、修繕、保養、改良、更新、水電用品安全檢 第三條 學生進住宿舍後,對宿舍設備、公物應愛惜使用,全體住宿生均負 第四條 住宿生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為用電安全,不得私接電線或增設電源,不使用經核定 (二) 不得在宿舍內存放違禁、易燃、危險物品。 (三) 宿舍內禁養寵物。 第五條 宿舍公物自然損壞,由使用人或樓(室)長,至管理室填寫修繕登 第六條 為提昇住宿生活品質及安全,住宿生除遵守本辦法外,另應遵守學 第七條 本辦法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並陳送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 |